網路〝評論〞的威力在於弔詭的「人性心理」:雖然你對評論者一無所知,你還是會把他的評論當作「用前參考」;反之,〝廣告〞則不易有此威能。換言之,〝評論〞算是一種相對有效的廣告手法。

Johs文末的〝想想〞寫得實在很好,希望能夠讓更多人好好的想一想。因為,我也討厭那種虛情假意的廣告評論文...。

March 23th, 2009
Posted by joooooohs

Published in 桑河數位科技

緣由:
媒體朋友請我幫〔某咖啡〕寫一個〔產品介紹推文〕,對的,我是神秘部落客和寫手,找我寫東西我不收錢,我當成文案訓練來寫

先搜尋產品名稱:XX咖啡,我們會看到很多推文的網址,Blogger人氣越高,搜尋排名就越前面,是的,那叫Blog操作、置入、口碑行銷。

通常,拍幾張清晰照片、各種角度,然後寫一些推推推推、產品好棒好棒的心得感言。咱們做化妝品很討厭這樣,因為如果每個人都被廠商限制住該寫啥、不該寫啥,只能寫好、不能寫壞,那每個人寫的都一樣。

網友看不出那是廣告嗎?是當網友白痴吧。

我討厭大辣辣的、只說好話的那種推薦,胡扯一堆,這次要推的三合一即溶咖啡就算再完美也不可能贏過星巴克咖啡。但是很多寫手都把即溶咖啡寫成極品咖啡,屌到呆!

部落客、推文手,被賦予的任務好像都是「試用大隊」。
客戶只要有圖有真相。就這樣?


我的XX咖啡推文,是以下這篇,我真的很不想變成試用大隊:

標題:咖啡與情人之間

和一位老友K到了連鎖咖啡廳,他叫了一杯摩卡。
我問:你以前,不是喝椹果拿鐵的嗎?
他說:和C分手後,我改了習慣。

K無意間發現,每當改變一段戀情之後,喝咖啡的口味也會改變。以前他從來不喝摩卡,他說摩卡太苦,又太甜。C是個富家千金,當時,K遭逢一些經濟壓力,卻又總是假裝寬裕,送禮、開名車、出入都是消費頗高的餐廳、出國搭商務艙、只住五星酒店。

我猜,K很愛她,而摩卡是分手後一種象徵形式的紀念。
只是那段戀情對K而言,太苦、又太甜。

而我,戒了喝了三年的熱拿鐵。以前在辦公室裡,我自己就會弄拿鐵。
牛奶微波2分鐘,兩包XX咖啡倒入馬克杯,把鮮奶當成熱水,用攪拌棒緩緩轉幾圈,濃郁、美味至極。牛奶是讓即溶咖啡瞬間升級的幸福秘方。

我也喜歡在大冷天,吞下一口〔自製拿鐵〕,然後再大口大口的吸一口煙。我想,我大概再也無法體會那種感覺。那感覺,是叫幸福嗎?我現在好像,也難以讓她變成肯定。畢竟,我是因為對牛奶的某種成分過敏,才戒了拿鐵。我戒了牛奶,也戒了菸。

K用品嚐摩卡紀念與C的戀情終結;而我用戒斷拿鐵,當成我的分手紀念。我沒有像K那麼苦情,硬逼自己去嚐一個有缺憾的事情,我還好,我的星巴克裡還有不加牛奶的熱美式可飲,我的辦公室裡,也永遠都有XX咖啡,即時、完美、效率。

喝一杯咖啡,真的就像感受一個戀人。你可以用嗅覺、用唇、用舌尖。
有人沉溺焦糖的甜膩濃郁,也有人迷戀肉桂的辛甘渾凝。
有人喜歡苦澀撲鼻的丹寧香氣,有人鍾愛純濃舔拭的法式激情。
有人細心慢火烹煮,也有人講究速度,終身信仰完美的三合一。

戒掉一種習慣,不易。各種禁斷出現,也如同戀人之間的生死離別。
咖啡、糖、奶,就像床、枕、被,當我們熟悉一種比例調合或濃淡軟硬之後,就極難改變,所以,很多嗜喝咖啡的戀人,一到外地旅行,就總是失眠。


好,我寫完了,你也看完了。
或者,你還想看看Blog寫手,試用大隊通常都是怎麼寫:
(網址略)

拿給女王和史丹利,沒特別安排的話,他們或許也是這樣寫~~
差別是,他們是很貴的試用大隊。

* 我還是把評論刪除好了....算命的說我今年禍從口出。
* 我還是把評論刪除好了....算命的說我今年禍從口出。
* 我還是把評論刪除好了....算命的說我今年禍從口出。
* 我還是把評論刪除好了....算命的說我今年禍從口出。
* 我還是把評論刪除好了....算命的說我今年禍從口出。
* 我還是把評論刪除好了....算命的說我今年禍從口出。
* 我還是把評論刪除好了....算命的說我今年禍從口出。
* 我還是把評論刪除好了....算命的說我今年禍從口出。

留下幾個不說就睡不著的:

1. 很抱歉,我沒有寫〔產品介紹文〕,我沒辦法說那產品爆好喝,我也沒辦法說那個按屁股減糖裝置是超屌的新發明(N年前就有了),這次三合一的口味是有明顯進步,但不可能贏過星巴克(客戶當然是知道的吧)。

2. 「有圖有真相」的那種文章,要我貼在Mobil01就可以,但這次我是要貼在GQ 的StyleBlog,「有圖有真相」那種文體能搭嗎?

3. 這廣告網頁是甚麼啦?用咖啡製造過程,玩一個和廣告概念完全不搭的拼接遊戲,我文章根本不想設連結過去官網。

4. 原本TVC還可以延伸出來的廣告概念,在網路上全部消失不見,殘念。搞什麼送鑽戒,浪費錢。

結論,誰看過之後會想想?

* 想想,我們是否要花錢請10個部落客,寫10篇大同小異的開箱文?
* 部落客口碑體驗,除了「有圖有真相」,還有什麼更好的創意?
* 該把女王當成試用大隊的一員,還是更妥善的運用他和他的部落格觀眾的觀點?
* 我們整體的行銷概念跑哪裡去?官網、TVC、口碑、PR 難道該是四件事情?
* 你的廣告代理商、媒體採購、數位公司到底有沒有合作?
* 廣告是要給網友想看的?還是客戶想看的?
哪一種的網路散播率會高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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